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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立项论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5-19 浏览量:

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立项论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严格落实《广东医科大学采购项目立项论证管理办法(试行)》(校招标〔2021〕7号)相关要求,规范本中心采购项目立项论证全流程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采购项目精准匹配实际使用需求,防范采购风险,提升采购效率与质量,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本中心牵头组织、参与的各类采购项目(含货物类仪器设备)的立项调研、论证组织、材料准备、参数复核、报送审批等全流程工作,涵盖预算单价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 核心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需求精准、流程合规、责任到人、全程可控”,衔接学校采购立项论证管理要求,兼顾科研工作特殊性与资源共享需求,确保每一项采购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中心专项决策小组职责

中心成立采购项目立项专项决策小组,决策小组由中心负责人牵头,成员由中心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统筹推进项目需求调研与立项论证相关工作,制定调研与论证工作计划;

汇总、审核项目需求调研结果,组织开展专项会议讨论,梳理意向采购清单;

审议本中心牵头的采购项目立项论证材料,确保材料符合学校规定、内容完整规范;

监督各岗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立项论证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对接学校招标采购中心、资产设备管理部等归口管理单位,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跟进审批进度。

第五条 调研对接岗职责

设立调研对接岗,专人负责项目需求调研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开展全校需求全覆盖调研,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含OA系统征集、调查问卷、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精准收集功能诉求技术参数等信息;

对接各需求单位,负责项目需求的前期沟通,了解项目使用场景、机时、预期效益等细节,协助梳理需求要点;

配合完成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收集至少3个不同品牌的报价资料,确保报价单加盖公章、符合学校要求

梳理汇总调研结果,重点分析项目的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共享可行性,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提交专项决策小组

第六条 论证组织岗职责

设立论证组织岗,专人负责采购项目立项论证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论证会的筹备工作,包括通知专家、准备论证材料(含调研报告、立项申请表、报价资料等)、布置会场等;

“广东医科大学论证与评标专家库”中,按照采购项目所属学科领域选取论证专家,规避回避情形(需求单位、申购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论证专家)专家组由5人及以上单数构成,非需求单位、申购单位专家不少于3名,组长由非需求单位、申购单位专家担任

组织开展论证会,协调需求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情况、回应专家质询,记录专家论证意见,整理论证会议纪要;

针对论证意见,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同意立项的报送相关材料,不同意立项的终止采购流程)。

第七条 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职责

设立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专人负责项目技术参数复核、立项材料规范与报送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对照学校项目申报管理规定,指导需求单位填写《广东医科大学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及相关立项材料,确保内容完整、填写规范;

在招标实施阶段,严格履行复核把关职责,逐一与各需求单位二次对接,确认最终技术参数,确保参数准确无误、符合需求;

整理完善全部立项论证材料,经专项决策小组审议通过后,统一报送学校归口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跟进审批进度并及时反馈专项决策小组及需求单位

负责立项论证相关材料的归档管理,包括调研资料、论证意见、会议纪要、报送凭证等,确保材料齐全、可追溯;

针对进口设备、国家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等特殊项目,协助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专项论证,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第八条 监督岗职责

设立监督岗,由中心指定专人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监督采购项目立项论证全流程是否符合学校及本中心管理办法要求,防范违规操作;

监督参与立项论证相关人员(含中心工作人员、专家、需求单位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回避制度的情况及时制止并按规定处理;

监督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泄露论证资料、专家评价言论等涉密信息;

受理对立项论证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及时核实并协调解决。

第三章 工作流程规范

第九条 需求调研流程

1. 调研启动:专项决策小组根据学校采购工作安排及科研工作需求,制定项目需求调研计划,明确调研范围、方式、时间节点及责任人;

2. 需求收集:调研对接岗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面向全校师生征集项目需求,重点收集技术参数、功能诉求、使用场景、预期共享情况等信息;

3. 结果汇总与分析:调研对接岗梳理汇总调研结果,进行数据分析,重点梳理采购清单,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提交专项决策小组审议;

4. 需求确认:专项决策小组召开会议,审议调研分析报告,确定意向采购范围,明确项目调研重点及后续推进计划。

第十条 立项论证组织流程

1. 材料准备:论证组织岗协助准备立项论证材料,包括《广东医科大学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市场调研资料、至少3个不同品牌的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调研分析报告等;

2. 专家选取:论证组织岗按照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从学校专家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论证专家,确认专家参与意向,规避回避情形,确定论证会时间;

3. 论证会召开:论证组织岗组织召开论证会,需求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预期使用效益等情况,专家进行质询,相关人员答辩,专家组讨论并形成书面论证意见;

4. 意见处置:论证组织岗整理专家论证意见,协助做好处置工作:论证意见为“不同意立项”的,终止该项目采购流程,及时反馈给需求单位;意见为“同意立项”的,整理论证相关材料,提交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

第十一条 材料规范与报送流程

1. 材料规范: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对照学校规定,指导需求单位规范填写立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核对材料完整性、准确性,确保报价资料、论证意见等齐全有效;

2. 内部审议: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将完善后的立项论证材料提交专项决策小组,召开集体决策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修改完善相关材料;

3. 参数复核:在项目招标实施前,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逐一与需求单位二次对接,复核最终技术参数,确认无误后,完善相关报送材料;

4. 统一报送: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将规范后的全部材料,按学校要求统一报送归口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跟进审批进度,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专项决策小组及需求单位

5. 材料归档: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将审批通过的立项论证材料、报送凭证、审批意见等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台账,确保可追溯。

第十二条 特殊项目处理流程

1. 进口设备:对于采购预算金额在政府限额以上、不在广东省进口产品目录清单内的进口设备,参数复核与材料报送岗协助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立项论证基础上开展进口设备专项论证,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报送;

2. 管控危险品:对于国家管控类危险化学品、麻醉药品等危险品采购项目,论证组织岗协助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立项论证,严格按照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准备材料、组织论证。

第四章 纪律要求与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纪律要求

参与项目采购立项论证工作的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及本中心采购管理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学校及中心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中心工作人员或其直系亲属与采购项目的生产商、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等具有利益关联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未主动回避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参与相关工作;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提交论证的相关资料、专家论证过程中的评价言论等涉密信息,严禁泄露,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论证进展及结果;

严禁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论证过程及结果,不得弄虚作假、篡改调研数据或论证意见,不得协助需求单位规避学校规定;

中心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如实反映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的中心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岗位调整等内部处理;若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学校利益受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国家有关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制度衔接

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医科大学采购项目立项论证管理办法(试行)》(校招标〔2021〕7号)及学校其他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若学校相关规定更新,本制度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 制度解释

办法由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施行日期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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