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 友情链接 |

规章制度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规章制度 > 正文

科技大楼科研驿站日常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5-10-17 浏览量:

科技大楼科研驿站日常管理规定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制定以下科研驿站日常管理规定。

一、 实验室人员管理

1. 实验室仅限获得入驻资格的教师使用,严禁携带其他无关人员使用。若导师需携学生一同使用,需提交科技大楼科研驿站准入申请表,为保障科研驿站有限空间的良好实验环境,每位入驻老师所携学生不超过4人学生进入实验室的实验、安全和管理等由导师全权负责。

2. 入驻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强制准入制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合格,且具备较全面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3.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经过相应的培训,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获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授权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二、 实验室安全管理

1. 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必要的操作或安全防护装备,如实验服、实验手套、安全眼镜等。

2. 实验人员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吸烟、饮食。

3. 严禁占用消防及逃生通道,确保其时刻畅通。

4.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插排。

5. 危险化学品须按规定存放于危化品储存仓库,严禁滞留实验室内。

6. 实验室废弃液、锐器物、试剂空瓶、过期试剂及生物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和丢弃,需按学校要求定时回收和处置。

7. 实验室严禁任何形式的活体动物饲养、活体动物实验,以及存放与活体动物实验相关的仪器设备。

8. 入驻人员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对实验仪器设备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隐患。

9. 实验结束放置好实验用品,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要检查实验室水、电、气、空调、门窗,关闭好后再离开。

三、 实验室物品及卫生管理

1. 自行管理个人物品,顶柜不能存放危险物品,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实验室空间他人卡位和物品,使用他人物品须得他人同意。

2. 实验室内的物品须妥善存放,明确实验用品标识,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冰箱外需贴上个人信息及存放物品标签。

3. 仪器设备须制定简明、规范的标准操作规程,对于存在高温等风险的设备,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规范的危险警示标签。

4. 实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台面、地面、仪器设备等地方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服需定期更换和清洗。

四、 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的行为,管理服务中心将提出警示意见,不按要求整改的将违规情况上报相应归口管理部门,暂停违规老师及所带学生驿站使用资格和管理服务中心平台共享仪器设备。

科学技术部                              

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1日

联系我们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科技大楼 (东莞校区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综合楼十楼(湛江校区)

         电话:0769-228997740769-22896465(东莞)

                                                    0759-2388591(湛江)


  • 测试二维码

  • 测试二维码

版权所有:科研平台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59)2388591、(0759)2388595    Email:gdmcfxzx@gdmc.edu.cn